媒体炒作几次,春晚也上了个小品之后,这“扶不扶”便热了。说来也奇怪,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助人为乐,老人摔倒是否前去帮助,这在我眼中根本无需犹豫,怎么这还成一个要讨论乃至要争论的话题了?
也是媒体渲染了几次的后果,大体上说就是有人扶起摔倒的老太后被赖上索赔,心寒的是做了好事还吃亏。一番渲染,正应了那句“好事不出门、坏事传千里”的效应。若在资讯不发达的以前,也就罢了,可身处网络的时代,传播效应能成百上千倍的放大,我就觉得这很不好。
以中国地之大人之多,每天摔倒地上又被人扶起来的老人数不清。而那些搞不清状况就要索赔的恶人只是极少数罢了,若非实在罕见,媒体也不会挑出来当新闻一样大肆传播报道以引众人感慨。曝一遍也就罢了,两遍、三遍、四遍下来,社会风气就会慢慢开始发生变化,众口铄金呀,说一次你不会当真,而身边所有人都在讨论后,人心底也会慢慢有阴影,原本应该干脆利落做的事情,当真遇到的时候,首先就是犹豫跟警惕。不想过往古今,90%以上的老人都有扶,而就因为近段时间媒体几次的曝光后,弄得现在80%的人都不太敢扶。要说世风日下,媒体起码要担80%以上的责任。
媒体大可叫冤,它们只不过报了几个真相事例。他们是要担责,可要搞清楚这是哪门子责?特别是在咱国情之下,还有不少人痛恶新闻审查制度,试图拿着公众知情权去揭露所有的真相与事实。固然,真实是新闻媒体绝对的底线,可那毕竟只是底线,在那之上我们应有更高的要求。至少报道的东西应要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吧。如明知反复负面报道会损坏社会正能量,乃至改变人民对助人为乐的理解,那是该管。
虽然当今的媒体只能守住真实底线,还无法做到客观全面,也罢。只要能促进真善美,那揭露所谓的假恶丑也未尝不可,只要清楚一个前提,不是什么出说来都会比藏着好的,关键是对人心所向的把握。把握好了,报啥都没事,把握不好,说啥都出事。